
工作报告
平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1 10:41 | 来源:未知 | 作者:研究室 | 点击: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遗余力贡献检察力量
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紧跟县委决策部署,认领任务,主动作为,靠积极有效的服务体现检察担当。
用心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意见,对外向社会昭示检察机关办案新理念,对内向检察人员拧紧服务大局这根弦,既严格司法,又不机械执法,既独立行使检察权,又不孤立办案,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创业发展的积极性。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司法需求,研究落实司法政策,积极释放司法善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批捕6人,起诉33人,办理的13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共挽回税款损失442万元。对扰乱企业生产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严惩。丁新旺等人借治污之名寻衅滋事,阻碍企业正常施工,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一审判处丁新旺有期徒刑四年。
着力助推发展提升。对接县委“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和“五个明显提升”的战略部署,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办事情,找准检察工作与发展提升的切入点,全面推进责任司法、能动司法。把保护生态资源作为时代重任,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齐头并进,办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4件,纠正生态环保行政违法15件,完成环境修复、生态补偿工程13个,起诉的县内第一件损害环境公益刑事附带民事案,责令被告人全部修复占用土地。配合解决石横电厂跨县排放煤灰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形成环境检察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的局面。把服务重大工程作为份内之责,深入开展“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与锦水河治理、青兰高速、220国道的建设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有案快办,全程护航。把促进城市提升作为共同目标,召开17个单位参加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圆桌会议,明确责任,跟进监督,全面整治,有效改变过去建筑垃圾“围城”的顽疾。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高度关注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复杂问题,该打击的坚决打击,需缓和的慎作处理,多策并举,张弛有度,确保与全县大局合拍同步。针对过去旧村改造遗留问题,既依法保护村民、村集体和开发商的合法权益,配合整治延期交房、配套不全等开发乱象,又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非法融资和逃税行为。针对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利益诉求多的情况,主动参与征地、迁建各环节矛盾化解,及时处理群体阻工行为,批准逮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2人、起诉3人,其他参与者不作犯罪处理,为安置工程顺利施工创造和谐环境。认真对待每一件上访、控告、申诉事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办理,管辖外的也积极协调解决,接待群众来访131人次,化解信访案件15件,持续保持全年涉检进京零上访。
二、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不遗余力推进法治建设
深刻理解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的重要论断,始终把刀刃对准严重刑事犯罪,对准黑恶霸痞势力,对准贪贿腐败分子,坚守使命,敢于出击,努力建设平安平阴、法治平阴。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山东战役”。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省委“山东战役”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37人,批准逮捕4人,审查起诉27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打击机制,所有重点案件检察机关全部提前介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确保精准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依法办理张学文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顺利起诉至县法院,中院指定改变管辖后,我们积极配合槐荫区检察院后续工作,张学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案件700余件,发现重要线索和接受群众举报15件,移交县工作专班审查后,已对2人提起公诉。对农村和十大重点行业进行工作督导,对基层组织薄弱、宗族势力严重、校园欺凌多发的重点区域,以走访、座谈、检察建议等形式促进堵漏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全市率先建成扫黑除恶宣教室,组织县乡干部和村“两委”成员接受教育,努力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5人,提起公诉339人,批捕、起诉人数同期基本持平。其中,批捕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性犯罪43人,起诉91人;批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8人,起诉56人;批捕交通肇事犯罪4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04人。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15人。针对网络犯罪智能性、隐蔽性、虚拟性强的特点,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先后办理易强、柯俊等15人网络非法买卖弹药,师明、马海星等4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马庆吉、陈晓东等7人涉嫌电信诈骗等案件,切实增强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8件26人。其中,起诉转隶前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县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8人,法院判决17件21人,全部是有罪判决。我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县供电公司原经理殷庆昌等7人贪腐窝案,公诉团队在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巨大、主要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以严密的指控证实犯罪,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提出意见,7名被告人都受到法律严惩。积极与县纪委、监委加强工作对接,对监委商请提前介入调查的案件,及时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为依法快捕快诉奠定基础。县监委留置第一案移送后,检察机关3日内作出逮捕决定,9日内起诉至法院,持续提升检察环节惩治腐败的质效。
三、深耕主业,强化监督,不遗余力维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使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加大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围绕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用足用实检察审查权,依法监督立案、撤案、追加逮捕、追加起诉、提出抗诉24人,作出不捕决定44人、不起诉决定16人,确保无罪不受追究、有罪必得惩处。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强化交付执行、财产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纠正各类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12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9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20件,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9人,办理的尹燕忠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办理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9件,办理二审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6件,法院采纳6件。对于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案件,有问题的提出监督意见,无错误的延伸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高起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县检察院从工作理念、办案重点、队伍组建、基础保障等方面,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使公益诉讼一起步就有力度、严规范、重实效。聚焦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查实公益损害线索20件,向责任单位发出公益保护检察建议16件,检察建议回复率100%。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强化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之需、社会稳定之需、部门监管之需,不以提起诉讼为目标,能在诉前解决的积极协调整改解决,通过诉前程序完成整改的比例达到98%。济南现代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国家专项资金115.2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程序立案追缴,有关部门积极作为,最终将这一笔流失8年的国有资产收缴国库。
切实强化民生检察和人权保障。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加强民生检察,落实人权保障,不断提高检察为民、检察爱民、检察护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6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所增长的趋势,成立专业化未检办案团队,形成“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格局,严格执行特殊司法保护制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人。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建成并启用新型办案工作区,讯问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以及接待律师和当事人等一律在办案区进行,并同步录音录像,使办案活动做到全程可视、可查、可纠。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托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开展预约阅卷、会见、听取意见等工作,为律师执业提供高效服务。改造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12345市民热线常态联动,认真办理民生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热线办回访调查群众满意率100%。
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圆满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走上正规。全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终身负责。积极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直接办案占到案件总数的67%。积极探索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对于未检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恶案件、侵害社会公益的刑事案件,从审查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到诉讼监督,均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一办到底,提高了诉讼效率,公诉案件审结率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第一。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自愿认罪、接受处罚、真心悔过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118名被告人,依法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并从宽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判决后无一上诉,切实减少了社会对抗。
四、政治立检,从严治检,不遗余力打造过硬队伍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以党建为统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五·四”开展《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读书演讲比赛活动,“七·一”组织“探寻红色基因、传承先锋精神”党性锻炼活动,赴延安革命圣地举办红色教育培训班,引导干警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切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内外网站和“两微一端”作用,唱响主旋律,传播好声音,我院微信影响力多次排名全省前列。
以人才为关键,大力加强职业素能建设。把握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全面实施人才兴检战略,通过“学、练、训、考、干”多种途径,着力培养优秀公诉人才、民事检察人才、公益诉讼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大力倡树“工匠”精神,引导干警以极致的态度办好案件,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打造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高质量检察产品。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选“检察之星”195人次,1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严格实行工作绩效全员量化考核,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目了然,全院干警“共谋发展、共担责任、共享荣誉、共防风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以纪律作保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把落实主体责任分为28项具体任务,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尽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解决苗头性问题,持续精准发力。在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的风险点,制定了《检察人员十个不准》,把监督视野扩大到干警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监察、检务督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县检察院始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坚决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公诉工作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专题通报了检察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成员分别到县检察院专题视察、调研。不断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联系,通过座谈交流、登门拜访、寄送信函、检察开放日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始终让检察权在监督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牢记初心使命,保持奋进状态,经受住了多重改革叠加带来的强大冲击,经受住了复杂形势和重大任务带来的压力和考验。检察工作的每一步发展,离不开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关注。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境界标准还不够高,服务全县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实效性、影响力都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以及公益诉讼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布局、检察资源配置还不够科学合理,部分新增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司法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还需完善,新型办案机制还不够成熟定型,检察创新的力度还需要加大;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面临困难,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强化措施,认真解决。
2019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争创一流工作目标不动摇,再挖潜力,再添动力,精准发力,确保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诚于党,忠诚于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服务大局更担当。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加有效地服务“双招双引”、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法律监督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项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四是司法改革再深化。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以改革解难题,以改革增动力,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五是队伍建设重自强。狠抓素质提升,培养专家人才,持续正风肃纪,树立良好形象,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县人民重托,勇挑重担,奋力进取,为全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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