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报告
平阴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15 16:15 | 来源:未知 | 作者:研究室 | 点击:次
平阴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2012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检察机关2016年度全方位目标绩效考核,我院名列10个区县院第3名,比上年度提升了7个位次。
一、准确把握平阴改革发展新战略,积极主动服务经济、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县委“三年突破”、“立足新起点、实现新提升”等重大部署,制定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旧改棚改(征地拆迁)重点工作的意见措施,积极为改革发展铺路清障、保驾护航。
用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跳出检察干检察”的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的规范引导作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96人,依法惩治非法阻工、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1人;依法起诉周广芳1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元,吴修国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000余万元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依法严惩滥伐林木、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27人,立案监督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件。突出服务重点项目,持续深化“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工作,与55个大项目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开展咨询、预警、预防活动195次。突出保障中小微企业,与31家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帮助解决困扰企业的涉法涉诉问题。
用心营造民生优先的社会环境。坚持民生导向,依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努力增进人民福祉。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人,教育卫生系统19人。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校园欺凌、称霸乡里、强奸等犯罪53件,支持起诉老人、儿童追讨赡养款、抚养费案件36件,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侵吞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案件3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用心营造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坚持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严把入刑标准,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慎重采取拘留、逮捕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发案单位正常秩序不受干扰,合法利益不受损害。正确把握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容错”不“容罪”,“容错”不“容懒”,依法惩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把市县委“为担当者担当”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中。通过办案,为13名国家工作人员澄清问题,对29名业务骨干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出台《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施意见》,研发启用网上查询系统,提供查询10700余次,减轻企业和招投标公司负担,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新要求,积极主动惩治腐败、预防犯罪
坚决贯彻县委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查职务犯罪7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7人,渎职侵权案件20人,查办大案49人,百万元以上案件12件,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经依法指定管辖,立查了滨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原惠民县公安局局长贾慨君和桓台县人大机关副主任科员薛呈龙涉嫌重大行贿受贿串案。此案是我院历史上办理的第一起指定管辖的县级干部案件。严格证据标准,规范侦查活动,起诉到法院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其中,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10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
着力增强办案效果。为强化打击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肃查办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犯罪18人,又坚决查处“围猎”干部、影响恶劣的行贿犯罪11人。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原主任刘绍法,利用负责农业开发项目招投标和资金管理之便,涉嫌多次索贿受贿,被依法严肃查处,同时立查行贿犯罪嫌疑人2人,有力整治农业开发招投标秩序。坚持追赃追逃一起抓,依法追缴赃款赃物1800余万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县新华书店东阿门市部原主任郭宝祥,挪用中小学教材款290万余元畏罪潜逃,我院通过网上追逃,历经一年多紧盯不放,最终将其抓捕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坚持贪贿渎职一起办,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同时,深挖背后的贪贿行为。立查的县畜牧局原局长王兴恕,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不断提高预防成效。拓展社会宣传预防,建成3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96批次机关、单位和村“两委”干部接受崇廉拒腐教育;组建预防宣讲团,深入各行各业进行法治宣讲,1万余名干部职工听取报告。创新约谈诫告制度,对发生窝串案的14家单位进行约谈,协助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策建议预防,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帮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防范措施115项;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对策建议17份,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三、准确把握平安建设新形势,积极主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
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努力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严惩犯罪不放松。出台深化平安建设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电信诈骗、毒品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86人、起诉1187人。推动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29人。对命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规范提前介入程序,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依法办理李德水放火、故意杀人,任磊3人绑架儿童,李永旭抢劫、故意杀人等一批严重犯罪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黄赌毒”犯罪专项整治,依法严惩组织容留卖淫、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61人。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起诉105人,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对保护交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整治管理,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县社会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宽严相济偏离。深入落实速裁程序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325人、不起诉99人,促成刑事和解287件,努力减少社会对抗。高度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采取品行调查、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方式,对未成年犯依法作出妥善处理,不捕28人,不诉11人,建议法院作缓刑判决22人,免于刑事处罚和单处罚金7人,帮助19名学生重返校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8万余元。
化解矛盾不懈怠。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等机制,开通上联高检院、下通乡镇检察室的五级互联互通远程接访系统,依法处理群众信访602件,防范化解矛盾415起,持续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完善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宣告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等13种终结性决定事项,依法公开宣告56件,无一申诉上访。对不服法院和公安正确裁判决定的181起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积极构建以“五进两服务”、“法治六进”为载体的常态化下访、巡访机制,走访群众570户,解决群众诉求200余件,帮扶困难家庭72户,县院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进一步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四、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主动强化监督、守护正义
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监督,严格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守公平正义司法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37件,追捕追诉67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0人,法院均已改判或发回重审,其中,2016年度改判5人。东阿镇残联原主任闫立平伙同刘庄村原支部书记刘凡华贪污残疾人扶持资金,并多次索贿受贿,法院一审仅以贪污罪判处二人免予刑事处罚,我院依法提出抗诉,获得市院支持,市中级法院全部采纳抗诉意见,以犯贪污、受贿两个罪名改判二人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20万元、10万元。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纠正交付执行违法、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49件,收监执行4人。
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30件;对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监督纠正73件;对无羁押必要的,监督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73人;对体罚虐待被监管人、超期羁押的,依法监督纠正75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主动联系听取律师意见,研发的网上律师预约系统,实现了异地阅卷、网上下载功能,在全省是第一家,该创新成果被市检察院评为一等奖。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法院均改变原判决;办理执行监督、诉讼违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66件。在办理县国土局与朱某等30户居民行政处罚监督执行案件中,依法向县法院、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防止集体土地流失,保障集体财产权益。
五、准确把握“三项建设”新机遇,积极主动补足短板、提高标杆
落实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基层基础“三项建设”年度规划和实施方案,抓住重点,持续发力,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升级。
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司法主体、司法制度、司法场所、司法信息化、司法监督”五位一体规范化建设新模式,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批捕、公诉、民事行政申诉等案件,逐案检查清理,翻箱倒柜查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所有案件都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全程监督,全程留痕。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全部同步录音录像,从根本上防止刑讯逼供等问题的发生。2016年新建“第二办案区”,侦监、公诉、民行、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讯问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以及接待律师和被害人等,一律在办案区进行,使办案活动可视、可查、可纠。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开法律文书、程序性信息、重大案件信息1143件。建成新媒体工作室,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2600余条,在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上,一直稳居基层院前列。
持续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检察”为方向,以应用整合、数据共享为重点,全力打造“智慧检察院”。对接省市院,建成集统一业务应用、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绩效考核、侦查信息化、廉政风险防控、刑事执行监督、派驻基层检察室管理等八大系统为主干的检务综合平台。2016年建成“检察服务大厅”,着力打造集案件受理、控申接访、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窗口,同时研发“检察服务大厅网站”,实行线下、线上同步运行,做到线下、线上联合服务,做到了便民利民“一键通”。建设了“数字检务应用中心”,引入法庭审判、刑事执行、招投标活动等6类视频资源,增强了诉讼监督的实效性。搭建情报信息查询平台,采集行政处罚、金融保险、房管电信等51类信息源,融合手机定位、话单分析、数据恢复等技术手段,用大数据挖掘犯罪线索,用新技术突破重要案件。
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固本强基思想,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促规范,上水平。在县委、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县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提升了基层建设整体水平。在东阿镇、孔村镇建设派驻检察室,突出强化对法庭、派出所的司法执法监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55件,纠正基层执法司法活动违法情形36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用心服务当地建设,扎根培土接地气,形成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两个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检察室。
六、准确把握队伍建设新目标,积极主动从严治检、提升素质
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培育“共谋发展、共担责任、共享荣誉、共防风险”团队理念,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抓教育,严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三会一课”、“道德讲堂”等常态化教育机制,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群众观点,以学促做,知行合一,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严格执行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议事规则,重大开支、重要事项、人事任免必须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会议发文、节庆活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专项治理,“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启用网络督察平台,适时督察纪律作风、机关管理、规范办案情况,开展检务督察167次,整改问题60个。首创制定“司法办案熟识关系人报告制度”,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切实防范人情干扰,省检察院推广我们的经验做法,从严治检的成效越来越被社会各界认可。
强素能,争标兵。大力推进素能提升工程,探索实施导师制、“提素创星”、量化考核等多元化培训激励机制,组织教育培训、达标竞赛1910人次,评选“检察之星”90人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招录公务员12人,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4人,全部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着力培养尖子人才,3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记功,4名干警获得省市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称号,50余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心实施检察官员额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遴选员额检察官22名,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遴选过程顺利平稳,达到了县委“改革要推进、队伍要稳定、工作要上去”的要求。
讲党性,重监督。坚持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县委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加强我院班子队伍建设,对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专题视察并听取了反贪、反渎、公正司法等专题报告,帮助破解工作难题。县政府积极为检察机关排忧解难,在科技强检、检务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县政协在加强民主监督的同时,全力帮助支持检察工作。县院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91次,每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刊物70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等活动39次,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履行职责与促进发展、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等重要关系上,把握得还不够准确到位,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的成效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监督纠正司法不公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检察工作的创新性举措不多,规范化建设、司法公信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在公开、透明、严格监督下的公正司法能力不强,尖子人才、业务专家少,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关键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平阴、法治平阴建设,深化检察改革,打造过硬队伍,谋求新作为,实现新跨越,努力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为实现平阴“五个明显提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研究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思路措施,更加充分有效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放松,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加大预防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抓紧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深化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狠抓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打造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县人民重托,不忘初心,务实重干,为建设美好幸福平阴、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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